岳县畜水函〔2019〕4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
答 复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依法公布畜禽养殖“三区”,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结合实际,于2016年5月就下发了《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禽规模养殖区域划分的通知》(岳县政函[2016]37号),又于2018年6月下发了《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区域的通知》(岳县政函[2018]38号),重新调整了我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区域划分和并作出具体要求。但按照现在的形式和要求,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由县政府牵头,县环保、国土和畜牧等相关的职能部门联动起来,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增加畜禽规模以下养殖区域规定等)及进行测绘定区等内容,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只能全力配合工作。
1、全面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行养殖环境污染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制度。对在规划区域内允许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的,必须进行环保、国土、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联合审批,实行“三同时”制度,
严格按照审批操作流程进行。
二是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打击力度。加强部门监管,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卫监和环保等执法,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进行现场监管,查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举报激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经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规范排污行为。
三是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近年来,我县在发展畜禽养殖产业上,是严格按照“控量、提质、减排、绿色”发展方向不断推进畜牧业生产,大力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生产,努力提高全县的畜禽养殖规模化比率和标准化程度,大大遏制畜禽养殖污染行为。
2、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力度。
为了推动全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制订了《岳阳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岳阳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暂行办法》(岳县政办发[2014]11号)、《岳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试行)》(岳县政办函[2018]106号)等相关文件。
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初步制订了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2019年-2020年),对全县的存量养殖场(户)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畜禽养殖规模场和专业户的禁养区退养整治和限养、适养区污染防治设施装备整改完善等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全县的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在2019年和2020年两年内努力做到全县的畜禽养殖规模场和专业户全部环保达标,达到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目的。
感谢您对畜牧水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6月3日
承办负责人:唐利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伟 0730-76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