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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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利函〔2020〕64号       B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水利局

对县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

答      复

 

秦毅、周满意、黄伟平、费小燕、梁亮平、彭岳华委员:

各位委员,“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库注册登记权限隶属水利部,按水库降等报废程序,如确实需要降等报废,应由村镇出具详细报告,按程序向水利部申报。

关于兴修水库山塘工程,水利部门实施的专项工程只有洞庭湖区垸内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先建后补”项目,该项目实施内容均由乡镇申报,由乡镇组织实施,暂无其它兴修水库山塘上级专项资金来源。

针对兴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解决铁山末级灌区抗旱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局一直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拟建坪费平原型水库工程和坪费湖引调水工程置换铁山水库水源,拟作为大中型水利工程列入我县水安全“十四五”规划,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水利事业的支持与关心。

 

 

 

岳阳县水利局

2020年9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刘 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毅(小) 1877303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