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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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教体字〔2020〕15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

答   复

 

周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农村“空巢”小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校车管理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校车管理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校车线路审核。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校车通行条件,按校车接送需求,实地勘测后审批。目前,我县所有校车都依法办理了校车通行线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由相关部门审核一次。

二、关于中小学阳光招生

我县中小学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下发了《岳阳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划分方案,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且班额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划定区域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建立教师流动机制

我县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具体做法是:

1.加大教师补充力度。近四年来,我县共招聘1391名新教师,补充到教师岗位上来;畅通教师调入绿色通道,共调入本县籍县外教师175人;四海揽才招聘教师45人。这些教师主要补充到乡村教学点、偏远乡镇学校。

2.岗位设置和职称晋升向农村教师倾斜。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结构中级增加5%、高级增加3%。重点用于解决在农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的乡村教师。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设置参评教师必须有农村任教经历或支教经历,鼓励城区教师下乡支教,有力地稳定了教师队伍。

3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编制。为了化解我县教师队伍存在的不均衡分布和结构性差缺矛盾,我们出台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学校“五联帮扶”方案》,去年通过“援教、支教、走教”活动,优化师资均衡配置。组织县直学校、城关地区、麻塘、新开、湖洲学校68名教师到边远学校、薄弱学校支教,鼓励乡镇内部规模较大的学校选派骨干教师和短缺学科教师到薄弱学校、教学点走教。

四、关于教育经费拨款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实行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级承担,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在安排经费时主要是根据学生数,按照小学生600元/年、初中生800元/年的标准拨付,对不足100人的教学点在经费安排上按照100人补足。我们将向上级反映和争取,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生均标准,保证规模较小学校的正常运转。

五、关于整合学校,布局调整的问题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其中特别强调: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儿童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较少的小规模学校,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感谢您对岳阳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3日

 

 

承办负责人:李全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 明  0730-76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