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字〔2020〕3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
答 复
蒋维君、龚禄华、冯波霞、刘果强、隋武松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县老旧楼房安装楼道式电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及加装电梯群众意愿
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等单位进行了老旧小区摸底,编制出《岳阳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划(2020-2035年)》,重点突出了2020年至2028年底的改造计划,拟改造老旧小区61个(2596幢,24271套房屋), 共计273.44万平方米,2029年至2035年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其中,2019年作为试点示范推进,开展团结小区、文胜小区、文艺小区、春风小区4个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开展东管会小区、自来水一厂小区、三一一小区、直属仓库小区、向阳小区、怡和小区6个老旧小区改造,现陆续开工建设。今年3-4月份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走访了县委、政府两大院及部分居民小区。1-2层住户均不同意,还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抵制加装电梯。只有临近顶层部分住户同意加装电梯,但鉴如政策要求加装电梯费用主要由住户自筹,存在住户对加装电梯意愿并不强烈的情况,导致政策要求的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两个数据达不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条件。(相关政策见附件)
二、周边市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情况
今年4一5月份,我县住建局先后组织项目办、保障股到汨罗、临湘进行了学习,实地参观了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主要是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及楼栋公共部分修缮。而加装电梯一事正在摸底调查。同时,与湘阴、平江、华容等地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行了沟通,与汨罗、临湘情况一致。
综上所述,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将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条件成熟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并在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体验,以健全生活服务设施,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相关政策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谭伯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冯 兵 0730-7636199
附件: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相关政策
一、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会议中明确:
1.要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今年开展试点探索,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2.要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并带动消费。
3.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今年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4.要在小区改造基础上,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建房函〔2019〕229号)文件中指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将符合加装电梯条件且群众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项目列入当年加装电梯项目计划。
三、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岳建发〔2020〕1号)文件中指出:加装电梯应坚持“业主自愿、方便群众、依法监管、保障安全”的原则,满足安全、设计、实施要求。
1.安全要求。D级危房不得加装电梯,C级危房应经加固处理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后方可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安装、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投入使用前应经依法检验合格。
2.设计要求。加装电梯设计应“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及应急疏散等要求。同一小区加装的电梯应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电梯尺寸原则上不得大于2.5米x2.5米。加装电梯用地应当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临城市道路住宅,原则上临城市主、次干道-侧不得加装电梯。
3.实施要求。加装电梯应当经所在楼栋(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者影响业主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其次资金筹措方面加装电梯原则上“谁受益、谁出资”,根据所在楼层、套型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措,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业主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的加装和维护。
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44 |
领衔代表 |
姓 名 |
蒋维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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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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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在我县老旧楼房安装楼道式电梯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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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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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沟通形式(请填写有无和次数) |
电话/电邮沟通 |
信函沟通 |
当面沟通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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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请在相应栏内划“√”) |
“A类”: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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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所提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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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予以解释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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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 (请在相应栏内划“√”) |
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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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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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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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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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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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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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44 |
领衔代表 |
姓 名 |
龚禄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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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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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在我县老旧楼房安装楼道式电梯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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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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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沟通形式(请填写有无和次数) |
电话/电邮沟通 |
信函沟通 |
当面沟通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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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请在相应栏内划“√”) |
“A类”: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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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所提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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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予以解释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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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 (请在相应栏内划“√”) |
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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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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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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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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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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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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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44 |
领衔代表 |
姓 名 |
冯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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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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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在我县老旧楼房安装楼道式电梯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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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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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沟通形式(请填写有无和次数) |
电话/电邮沟通 |
信函沟通 |
当面沟通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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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请在相应栏内划“√”) |
“A类”: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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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所提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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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予以解释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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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 (请在相应栏内划“√”) |
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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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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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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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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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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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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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44 |
领衔代表 |
姓 名 |
刘果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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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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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在我县老旧楼房安装楼道式电梯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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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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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沟通形式(请填写有无和次数) |
电话/电邮沟通 |
信函沟通 |
当面沟通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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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请在相应栏内划“√”) |
“A类”: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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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所提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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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予以解释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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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 (请在相应栏内划“√”) |
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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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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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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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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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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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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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44 |
领衔代表 |
姓 名 |
隋武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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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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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在我县老旧楼房安装楼道式电梯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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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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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沟通形式(请填写有无和次数) |
电话/电邮沟通 |
信函沟通 |
当面沟通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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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请在相应栏内划“√”) |
“A类”: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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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所提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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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予以解释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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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 (请在相应栏内划“√”) |
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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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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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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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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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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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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