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字〔2020〕4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
答 复
夏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协调力度 推进亿丰时代广场项目开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亿丰时代广场工程项目简要情况
亿丰时代广场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完成开发,二期工程分为C1标段和C2标段。二期工程的C2标段主体还未建设,C1标段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因存在部分配套服务设施需要加强的问题,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对该项目开发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整改验收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目前,亿丰时代广场二期工程的C1标段共29台电梯,已安装完成24台,剩余部分正在加紧安装中。
二、亿丰时代广场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原因
1.工期延误问题。由于开发商与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存在严重分歧,亿丰时代广场二期项目从2018年开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导致工期延误,房屋竣工也未顺利通过验收,造成了未能按合同履行交房手续。
2.交房问题。湖南亿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购房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注明了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交房业主条款,但至今未交房。有部分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中明确了由乙方(湖南亿丰物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甲方(岳阳亿丰时代广场商铺业主)与湖南亿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全部交房手续和10年运营管理的委托,该合同到目前为止仍然有效。
三、答复意见
1.我局成立了亿丰时代广场二期工程协调工作小组,负责跟踪该项目建设和业主交房有关事项。
2.亿丰时代广场二期C1标段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住建局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但施工现场还有电梯未安装及存在部分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我局对该公司已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派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开发商及时整改,尽早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及交房。
3.我局将继续安排工作人员到该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该项目开发商尽快进行整改。
4、建议签订了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的业主按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的第十二条进行司法维权。仅签订购房合同未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的业主以该项目开发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交房义务的问题采取司法维权。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页无正文)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
承办负责人:谭伯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冯 兵 0730-7636199
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48 |
领衔代表 |
姓 名 |
夏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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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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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加大协调力度 推进亿丰时代广场项目开发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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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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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沟通形式(请填写有无和次数) |
电话/电邮沟通 |
信函沟通 |
当面沟通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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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请在相应栏内划“√”) |
“A类”: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 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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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所提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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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所提问题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 予以解释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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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 (请在相应栏内划“√”) |
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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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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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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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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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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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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