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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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城管字〔2020〕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

答   复

 

王志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燃气管道实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未按城区燃气工程规划进行实施”的问题。

科学完善的规划对于城区燃气的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润燃气公司根据2009年的《岳阳市岳阳县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和《岳阳县燃气发展规划(2016-2030)》,进行燃气开发建设,我局积极对燃气公司进行了燃气规划指导,为城市燃气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华润燃气公司一直以来按照燃气规划,对燃气气源、燃气市场、燃气输配系统、燃气行业的发展、应急保障及抢险预案进行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华润燃气公司适时掌握规划实施的动态变化,并及时跟踪,根据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分清轻重缓急,确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实施侧重面,同时加强调控管理。

二、关于“燃气管道建设未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未与城区及社区道路建设和改造项目进行结合”的问题。

天然气管网系统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城区管网系统和用户管网系统。城区管网系统主要是指由供气的场站引出延城区道路敷设的中压主干管网;用户管网系统主要是指居民小区内的庭院管网和用户户内管道等。城区管网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归属于市政设施用地之中,岳阳县公用事业公司是岳阳县城区管理市政设施的事业单位,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施工新建、占用、开挖、破道等建设行为的实施和行政审批,华润燃气公司积极与其对接燃气项目建设,与道路新建同步实施,由岳阳县公用事业公司负责城市主干管线燃气管沟开挖和恢复,社区道路建设和改造由于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在市场未开发情况下难以建设,需与市场开发同步实施。

三、关于“燃气管道施工未按设计规范及要求实施”的问题。

华润燃气公司在安装燃气管道过程中严格遵守《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18中的规定,埋设在非机动车道下(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达到的地方,不得小于0.5m,如遇到地下障碍物造成埋设深度不够,将采用砌管沟保护或增加套管的方法来处理。回填过程中在管顶30cm-50cm上方铺一道燃气警示带,警示带材质及规格为:PE警示带20cm单层薄膜型。

四、关于“燃气管道实施后未对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竣工图”的问题。

根据岳阳市城管局《关于对全市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华润燃气公司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燃气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已逐步报送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燃气管道在回填结束后在管道地面上方埋设标志桩或贴标志牌,起告知和警示作用,但不排除完工后第三方施工擅自违规移动警示标志导致管位存在偏差。标志桩和标志牌上有燃气公司24小时报修电话,随时处理第三方提出的问题或处理突发事情。华润燃气公司安排巡线专人每天负责对铺设的燃气管道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发现在管道附近施工立即制止,制定好燃气管道保护方案之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一直以来管道运行安全良好。

五、关于“燃气管道施工后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

岳阳县公用事业公司是岳阳县城区管理市政设施的事业单位,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施工占用、开挖、破道等建设行为的管理和行政审批,从2010年与华润燃气公司合作至今,确保了华润燃气公司在岳阳县的快速发展,在双方的紧密配合下,目前岳阳县城区的市政燃气管网已基本成型。华润燃气公司与岳阳县公用事业公司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事业公司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后2天内派人修理。事业公司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华润燃气公司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加重扣除。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杨文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贺慧  0730-763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