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乡村振兴局   2023-07-2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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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乡振局字〔2023〕1号  A1类  同意公开


汤威、方丙焱、秦露、龚晓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和后续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县委、县政府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为扶贫项目资产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提供了保障,尤其对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更加重视,现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情况简介

  按照“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总体思路,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县2013-2020年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已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共涉及扶贫资金总规模42094.3186万元,形成扶贫项目资产原值41411.4986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53.6298万元;公益性资产25373.0157万元;到户类资产12884.8531万元。及时建立了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全面完成了扶贫项目资产登记造册。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机制。2019年9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岳阳县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试行)》(岳县扶发[2019]22号),明确了扶贫项目资产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2020年10月,领导小组又印发了《岳阳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岳县扶领发[2020]5号)文件,从资产范围、资产权属、管护职责、收益分配、管理台账、资产处置、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同时下发了岳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指导意见。对公益性、经营性资产的后续管护提出管护方向。

  (二)压实责任抓管护。2021年11月,县乡村振兴局、 县委农办、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岳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各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统筹整合抓管护。按照“所有权和监管权相统一,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可实施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提升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效益,做好风险防控。对公益性资产,由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对无能力进行管护的,可向上一级主管单位申请协调解决。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强化资产问题排查整改。结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排查,每次排查工作都安排了扶贫项目资产的排查。对漏登、错登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核实,对信息发生变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调整,强化动态监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排查出来的非正常运营资产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整改。

  (五)严格资产处置。坚持“非必要不处置”原则,扶贫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要进行处置的,产权所有人按照规定手续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通过“村申请、乡镇街初审、县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办理资产核销,建立扶贫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感谢你们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毛虎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铁军 0730-763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