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自然资字〔2023〕3号 A1类 同意公开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矿权企业涉矿加工的审批和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隐患较大行业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22〕29号)基础上,更加明确和细化涉矿加工企业的准入条件,对原材料无稳定合法来源的涉矿加工企业,应当禁止进入该行业”的意见。
关于涉矿加工企业的准入条件,对生态环境隐患较大行业项目,要加强部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在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应当依法从严控制,针对涉矿加工企业不得随意办理与项目相关的用地、林地征占用、环评审批、取水、用电等手续。如有骗取批准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强对已批准的无矿权涉矿加工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建立原材料来源及产品销售台账,定期核查,确保该企业不收购来源不明的原材料。加大对违法收购来源不明原材料的企业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见。
加强对已批准的无矿权涉矿加工企业的监管,我们从矿产品的来源上做文章,全面打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行为。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要从严监管、从严打击、从严问责,建立长效机制,把控源头,其次发动群众设举报电话,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发现一起违法事件则从严处置到位。
三、“县域矿产资源规划应当考虑涉矿加工企业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矿权”的意见。
1、科学编制矿规。根据我县地域特征,我局组织编制了《岳阳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和《岳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9-2025年)》,并得到林业、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交通五个部门的许可,9个砂石规划区块和7个规划区块均已通过省厅批复。两个规划是我县矿产资源实行宏观调控、解决民生需求和国家重点工程的可靠保障。
2、审批矿权从严。新设采矿权前置条件是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拟设采矿权范围进行联合踏勘,协助村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小组会议并出具同意采矿用地的意见。新设采矿权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并取得市州同意后,再向省厅批准出让。采权出让程序复杂费时,按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出让流程,从矿权启动到办证,整个过程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同时因矿产管理政策调整,落实“省市两级审批”原则,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由省厅审批发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8年;储量规模小型及以下的,由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发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3、确保砂石保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为先、绿色发展,在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有序申报砂石土矿等采矿权,同时坚持以砂石为主兼顾其他,聚集重点建设和民生需求。目前,公田飞云矿已出让,县城建投取得了矿权,步仙松溪和新开马店矿权正在走报批程序,有望今年10月份挂牌出让,还有张谷英矿泉水、公田地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一旦获得批准,将对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我们严格落实开采准入、生态保护修复、矿业转型绿色发展等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对砂石土矿勘查、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杨碧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易君 152730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