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市监字〔2023〕37号A1类 同意公开
姚军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市场监管形象,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推进法律“五进”活动、推动包容审慎监管、严明纪律坚决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八个严禁”等,全力激发市场活力,为我县市场主体不断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一、大力推进法律“五进”活动。多措并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 进农村”普法活动,进入企业开展平安建设、打击传销暨企业普法活动,引导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提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具有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共同创建“平安岳阳”;同时“进乡镇”活动在新墙、筻口、公田、张谷英及荣家湾等乡镇进行,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解答咨询、真假商品对比等方式,提升了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发放《农村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等资料3000余份;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进社区活动,邀请食品协会专家上保健食品防欺诈知识讲座课,就如何正确选择保健品消费,揭秘保健品行业常见的骗局进行详细讲解,200余名老人参与讲座,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关注校园食品安全,享受健康学习生活”食品安全主题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就“五毛”零食安全辨别、食品标签辨认、良好饮食习惯的养成等方面与同学们进行互动讲解,现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300余册,为学生传递科学的食品教育知识。
二、坚持服务理念,体现社会公平效率,制定了《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定>的通知》(岳县市监办〔2023〕19号),明确了岳阳县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岳阳县市场监管领域从轻处罚清单、岳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减轻处罚清单,对列入免于处罚清单中的事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设置合理的“纠错期”,给予违法行为当事人合理的自我纠错机会,不予处罚,预期不改的依法处罚;对列入减轻或从轻处罚清单中的事项,对需要达标整改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给予必要的自查整改机会,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
三、结合省市局“三年作风建设年”,全面落实《中共岳阳县委关于印发〈岳阳县优化营商环境“八个严禁”〉的通知》(岳县发〔2023〕2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岳阳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公务活动若干规定》,除了投诉举报案件、省市专项行动等之外的所有涉企检查一律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并积极探索随机抽查机制,采用信用分级分类方式,对我县信用等级较低、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市场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现场检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期处于停止营业状态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立即启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实施信用约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企业自觉诚信守法,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良性执法,维护合规经营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市场主体良性发展。
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承办负责人:汤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超 0730-766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