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经研中心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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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渔字〔2023〕24号A3类 同意公开



许愿心委员:

  您提出《关于打造东洞庭湖规范垂钓基地,争创省级河长制先进县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提案涉及东洞庭湖禁捕工作的有第1、第2、第4三条建议,分别与渔业行政执法、禁捕监管属地管理、规范垂钓等工作相关联。为扎实推进东洞庭湖“十年禁渔”,守护好一江碧水。我局与中洲乡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切实加强禁捕管理,围绕您的提案所涉及的东洞庭湖禁捕方面,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1.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允许垂钓区域。

  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东洞庭湖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10月在中洲大堤水域设立可钓区,可钓区长度从黑泥低闸起至机场岳汨界止,全长7.1公里,宽度从大堤堤脚起至对岸洲滩上,平均宽度约500米。可钓区严格实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规定,禁止其他违规钓具、钓法行为,严禁在可钓区内涉水垂钓,离岸垂钓。可钓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中洲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管,重大违规垂钓行为,非法捕捞行为报我局依法查处。

  2.以委托执法的形式向涉湖乡镇下放渔业行政执法权。

  为实现权责相统一,进一步加强东洞庭禁捕管理,2022年11月20日,在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下,我局与麻塘办事处、荣家湾镇人民政府、中洲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渔业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向涉湖乡镇授与部分渔业行政执法权。委托执法范围是“负责本乡(镇)行政涉东洞庭湖区内渔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受理渔业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等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委托执法权限为:行政检查权。按照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涉东洞庭湖区域的渔业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渔业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我局报告。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湖南省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直接给予行政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行政罚款或没收等值违规违法工具等行政处罚权,重大渔业违法行为上报我局予以查处。

  3.配合加强涉湖乡镇执法队伍建设。

  自我县东洞庭湖水域禁捕以来,围绕建设一支高标准的乡镇执法队伍,夯实基层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禁捕工作大局这一目标,我局与涉湖乡镇一道积极探索,为之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0年,全县涉湖乡镇配备了30名协助巡护员,充实到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培训,全天侯开展巡查值守。同时,每个涉湖乡镇我局都配套建设了临时执法板房2-3个,添置了执法仪2台,统一巡护员着装和袖标,提供渔业行政简易执法文书等,确保基层执法队伍行为规范,执法文明。

  关于您在提案第4条建议中提出的“......选址打造数量不等的垂钓位......”问题,这是进一步规范垂钓管理的一项举措,目前没有实现,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东洞庭湖水位不固定,很难确定垂钓位的建设位置。二是可钓区岸线较长,钓点太多,投入的建设资金量巨大,在没有专项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我局没有多余的财力启动这项建设。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县政府在打造洞庭湖沿湖风光带建设时,我们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争取启动这项工程建设,到时您的建议一定会变为现实,规范垂钓管理工作会更上一层楼,更加配套完善。

  感谢您对东洞庭禁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

  2023年5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李海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海波 1357502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