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民政局   2024-07-0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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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民字〔2024〕6号B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民政局

  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

答     复

  

冯荣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毛田镇养老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民政部门的重点业务之一,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2018年以来,县民政局抢抓政策机遇,多次向省民政厅汇报,先后争取毛田镇、月田镇、柏祥镇敬老院新建立项目。2019年10月毛田镇敬老院新建项目获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90万元,省市县专项资金400多万元。敬老院权属乡镇管理,民政局是业务主管单位,增设敬老院编制需毛田镇人民政府向县委编办申请。

  二、关于“在村居内新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的建议。2019年-2023年,根据政策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新建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161个,这些养老服务设施正在为老人提供基本服务,由于村居集体用房比较紧张,闲置或可利用的房屋更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场地不够大。我县各乡镇村民居住分散,特别是并村后的行政村面积更大,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难度大,覆盖率低。目前,省市要求只组织敬老院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建以村居为单位的专业护理队伍并开展专业化培训,上级没有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困难,暂时难以实现。

  三、关于“宣传新型养老理念,发展农村养老新模式”的建议。我局一直致力于健全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借鉴发达地区和周边县市的先进经验,推广新型养老理念,引进连锁养老机构到我县投资新建养老机构,但是效果不明显。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老年人大多在农村,呈现居住分散,难以集中的特点,老人受传统思想束缚,养儿防老的家庭式养老观念根深蒂固,新型养老理念难以推广。

  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空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切实扩大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范围。

  二、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厅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鼓励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优化现有公办养老机构结构,关停撤并地理位置偏远、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广敬老院县级统一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作用,逐步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照护。

  三、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依托村民理事会、老年人协会、志愿服务队等组织运营管理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休闲、代购药品等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汪秋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  伟    1887303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