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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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医保字〔2024〕2号 A3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0-1号提案的

答      复

  

李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医保强制性购买造成了系列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3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7号)等文件精神,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由居民自愿参保向居民依法参保转变。同时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2.坚持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3.坚持互助共济,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4.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结合,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确定

  有舆论认为,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10元/人的缴费标准相比,目前380元/人的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增长太快。但是,我们不应单纯看缴费标准的增幅,而应该看这增长的370元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事实上,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份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二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更加可及。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是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四是对群众的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2003年,“新农合”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区)医院就诊才能方便报销,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较多,且不能直接结算。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区)、本市(州)、本省份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20年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虽然增加了370元,但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的提升为群众带来的收益却远不是这370元可计量的。事实上,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也大幅度的上调。

  二、城乡居民征缴任务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 号)及《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 号)等文件精神,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我县城乡居民任务基数是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公布的人口数据确定,呈逐年减少趋势。如2020年户籍人口数为728930人,常住人口数744200人,任务数为696051人;2024年户籍人口数为711076人,常住人口数为557200人,任务数为535350人,五年时间任务减少160701人。

  三、征收服务制度体系的建立

  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政府主导、税务征收、乡镇街道主抓、部门协作的原则,构建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体系,统筹协调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保障机制,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标准,明确医保、税务、教育、民政、财政、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建立考核、激励、督导机制。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医保、税务、教育、民政、财政、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各司其职。三是优化缴费服务。建立统一高效的医保费征管体系。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以乡镇为支点、村组为末端,建立“税管员+社保专干+协管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减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存在征收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征收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致力于优化缴费服务、优化征缴模式、规范征缴秩序等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人人积极参保的良好局面,希望在以后能得到委员更多的监督与支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我县医保服务再上新的台阶。

  感谢您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胥望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