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2024-07-0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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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医保字〔2024〕4号 B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

答    复

  

张斌、方炬、杨红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辅助生育技术纳入医保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辅助生殖类项目分类整合为12项,我省对照立项指南整合辅助生殖类项目,将定价方式由市场调节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进一步规范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还在持续发力,2024年2月29日,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实地调研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详细了解辅助生殖纳入医保等工作,指出“将继续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释放了通过医保政策推动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政策信号。医保部门发挥医保基金共济功能,用心呼应“人民需要”的民生实事。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四省份已先后试点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2024年4月8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7号)文件,对我省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并制定价格,同时明确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但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省也会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胥望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庆辉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