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办字〔2024〕1号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
答 复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更加完善的县域政策情况通报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组织县政府办建议提案室、秘书室等精干力量集中讨论研究,多方归纳吸收有关情况,并明确具体股室负责提案办理。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办印发了《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县政协通报重要情况有关工作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24〕42号)(详见附件),对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应向县政协通报情况的范围、方式予以明确,并要求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
感谢您对县政府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县政协通报重要情况有关工作的通知》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陈恢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强,0730-7629366
附件:
岳县政办函〔2024〕42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向县政协通报重要情况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同县政协的工作联系,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促进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依法行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向县政协及其常委会、专委会,县政协委员(以下统称为县政协)通报重要情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报范围
下列情况,应主动向县政协通报: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要方针政策情况;
2.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和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改革措施执行情况;
3.县委、县政府所部署重要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
4.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投资巨大的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
5.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
6.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
7.重大政务舆情的办理、处置、回应情况;
8.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9.政协通过调研、视察、监督、协商等形式所提出的协商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10.本部门和本部门的上级对口部门所制定的促进行业发展、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的规划、规定、政策的执行情况;
11.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应当向县政协通报或者县政协提出应予以通报的其他情况。
二、通报方式
各单位可采用以下方式向县政协通报情况:
1.向县政协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专委会通报情况,应以文件书面通报;
2.邀请县政协有关负责人或县政协委员列席本单位重要工作会议时,以会议材料通报;
3.县政协开展调研、考察、视察等活动时,以现场互动、座谈交流方式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向县政协通报重要情况,是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每年要向县政协及其常委会、专委会以文件书面通报重要情况一次以上,同时,要认真研究县政协及其常委会、专委会反馈的意见、建议,并以适当形式答复县政协及其常委会、专委会。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