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07-16
浏览量:1 | | | |

  岳县农字〔2024〕8号  A3类  同意公开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耕地恢复不抛荒  齐抓共管保粮仓》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9月,县田长办下发《关于加快恢复耕地任务的通知》(岳田长办﹝2023﹞9号),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日常变更调查恢复耕地面积5208亩、达到耕种条件恢复耕地面积2235亩,合计恢复耕地面积7526亩。大部分耕地为旱地,虽现在种植了农作物,但因地处偏僻、水源条件和田间基础设施薄弱、耕地肥力偏低、作物产量不高等原因,存在抛荒的隐患。

  1.将已恢复耕地纳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保证耕种条件。2024年岳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主要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投融资创新模政府补贴加投融资项目主体自筹模式,主要建设内容为“小田改大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配套改造将统筹整合水利、国土、乡村振兴等相关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如有关乡镇有急需解决的农田水利事项,须逐级汇报,经岳阳县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将按政策规定和批复意见进行工作部署。2023年恢复耕地中的成片水田和具有基本灌溉条件的旱地可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

  2.出台鼓励政策,鼓励种粮大户流转已恢复耕地,进行统一耕种和管护,防止耕地抛荒。我县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县办﹝2024﹞6号)文件,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2023年恢复耕地中的水田要求必须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旱地则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种植玉米、大豆、棉花、油菜、蔬菜等农作物,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行“承包户不种大户种,农户不种村集体种”,鼓励种植大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恢复耕地,进行统一耕种和管护,防止耕地抛荒。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粮食生产资金,对10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进行奖补;对水稻集中育秧、机插机抛、优质稻示范种植进行奖补;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示范种植进行奖补;对棉花示范种植进行奖补;对油菜示范种植进行奖补;对复耕复种地块耕地地力培肥进行奖补。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序引导基本农田下山、林果业上山,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湘政办明电﹝2021﹞6号)等文件,明确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抛荒,分类处置“非粮化”存量问题。对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存量问题不搞“一刀切”,对处于盛果期的果树和处于收获季的水产养殖等,留有一定的过渡期,既依法依规又合情合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手段,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耕地保护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更加珍惜土地资源,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加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调查监测和系统治理系统工作,逐步将原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内的苗圃、果园、鱼虾蛙塘,合理有序引导到偏僻地段或坡地,有效保障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

  感谢您对我县粮食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承办负责人:余文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米敦文,0730-764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