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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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路字〔2024〕51号C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

  答     复

  

荣来归、姜新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改S310省道新墙段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全路段已安装区间测速设备。

  2、我中心无执法权,无法管控该路段违法车辆。

  3、增设警示标识标牌非我中心职能。

  4、经现场查看,S310新墙段全线路中央的隔离花带开口多,在车辆行车速度快、沿线村级公路车辆行人出入频率高的情况下,仅增设警示桩无法从根源杜绝安全隐患。关于委员提到的G240麻塘段封口,是由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再实施的。若参考G240麻塘段进行封口,需同时满足三个必要条件:一是政府同意封口,二是县财政配套资金,三是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另外,我中心会加大日常养护,常态化打理隔离花带花草,确保行车视线良好。

  感谢你们对公路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2024年7月8日      

  承办负责人:李岳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岳红 0730-762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