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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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市监字[2024]2号A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

答    复

  

游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一条龙”从业者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统筹协调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创新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模式,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实行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和村级食品安全网格员的重要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责任落实、监督指导等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置、责任落地。

  一、规范农村厨师管理

  1、市场局基层所定期与各乡镇(办事处)食安办对接,摸排辖区农村集体聚餐(农村红白喜事“一条龙”)厨师数量,掌握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督促厨师到辖区市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到乡镇(办事处)食安办进行备案登记,签订“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

  2、市场局乡镇所联合乡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农村厨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集中培训有方案、有课件等),督促农村厨师及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农村厨师公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备案登记、培训情况;对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或未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农村聚餐厨师,实施“黑榜”公示制度,督促农村厨师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

  3、督促各乡镇对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在患病期间操办宴席。

  二、落实申报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

  1、根据《岳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岳县政办发〔2017〕6号)要求,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制度。村(社区)网格员督促举办者于聚餐前申报备案,做好备案登记、风险告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工作。

  2、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举办者和承办者须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落实公勺公筷文明用餐、制止餐饮浪费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等要求;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网格员的指导,并落实网格员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工作

  村(社区)网格员及时进行现场审查指导,督促举办者和承办者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的选配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监督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食品加工。对整改不到位或不配合整改的举办者或厨师及时向乡镇(办事处)食安办或辖区市场所进行汇报。

  四、落实食品留样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督促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其食品原材料、食品、饮品留样,冷藏保鲜备查。

  2、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岳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岳县政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承办者和协管员、信息员须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

  五、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

  市场局餐饮股工作人员每年对监管人员、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网格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索证索票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强化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和溯源管理。同时,结合具体案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其认识到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提高其对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感谢您对农村红白喜事“一条龙”从业者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 日    

  承办负责人:任小元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郭萌涛  0730—76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