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水利字〔2024〕39号A1类 同意公开
姚军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河道清淤及山塘漏水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有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关职能,已并入农业农村局管辖范围,有关具体事宜建议咨询农业农村局。
二、我局现在实施的是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现在实施的部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对有灌溉能力的山塘进行清淤增蓄,扩大其蓄水能力。第二方面是对灌溉渠道进行护砌、清淤、扫障,打通“中梗阻”,确保渠系灌溉供水通畅。第三方面是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对山上经济作物周边的山塘进行清淤整治。项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项目选择应符合两种条件:一是乡村积极性高,受益主体愿意筹资筹劳;二是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灌溉功能突出、实施预期效益好,受益群众多。
今年,我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总共计划对279口山塘进行清淤增蓄,对7.5km渠道进行清淤疏浚、维修整治。水利部门目前没有排渠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政策风向,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落地。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刘 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毅,0730-762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