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交字〔2024〕14号A1类 同意公开
县政协工商企联络组全体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坚守底线,建立持续优化港区“生态营商双环境”的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水上浮吊非法作业、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情况,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打击非法浮吊作业,优化鹿角港区“生态营商双环境”:
一、采取人防、技防、联防、群众监督等方式,组建巡查队伍,对东洞庭湖区域进行高频次、全方位的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非法作业浮吊船。全面摸排管辖区域、本港浮吊船信息,做到一船一档,严格管理。并联合汨罗市、沅江市水上执法力量,打击三县市交界水域非法浮吊作业行为,已开展专项联合巡航5次。
二、通过夜间蹲守,及时处置举报信息,今年来已查处了2起非法作业浮吊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公安移交无证驾驶案件一起,行政拘留1人。
三、规范我县所属船舶停靠秩序,对我县籍人员所有的浮吊船舶3艘,责令集中停泊于岳阳县鹿角港汗水坡水域视频监控范围之内,不得开展作业及经营行为。
四、通过多种渠道,向相关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和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鹿角港区“生态营商双环境”得到有效优化,非法经营和破坏水域环境等违法行为大大减少。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水上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改善鹿角港区“生态营商双环境”,建立长效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
承办负责人:童新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奕晨 0730-76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