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组织部   2024-08-0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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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组字〔2024〕4号A1类  同意公开



吴念委员:

  您提出的《村干部备案制度网格化》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湖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法律法规,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是严把村干部“入口关”、从源头上净化村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央有关文件都作了明确,要求按照“五选十不选”标准,要严格村(社区)“两委”成员补选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即换届和日常调整,乡镇党委对村“两委”人选资格进行初审,由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卫健、民政、农业农村(经管)等15个部门逐一审查把关,及时发现不符合村干部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坚决杜绝进入村“两委”班子,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名”“带病上岗”,保证基层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由于审查内容多且杂,更是涉及个人隐私,尤其涉黑涉恶、刑事处罚、尿检毒检、个人征信等情况结果公示,易引起周围群众舆论及恐慌,甚至会激化干群矛盾,不适合网上直接公开。目前,县委组织部采取每年4月村(社区)干部名单统一备案登记,并进行每月动态管理,由乡镇负责部门到县直单位统一进行十五联审,资格审查通过结果将在村、镇级公示栏公开公示,最终村(社区)“两委”成员补选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后续我们会督促乡镇负责部门做好十五联审工作,禁止将“两委”成员补选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压到村一级,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备案制度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岳阳县村干部备案制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8日   

  承办负责人:江新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袁艳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