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组织部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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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组字〔2024〕5号A1类  同意公开



汤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村干部待遇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县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岳阳县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岳县办〔2019〕93号),按照文件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有关规定,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实行村(社区)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标准不低于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报酬。

  2024年,全县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情况为,以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55元为基数,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24年度报酬待遇总额为:24655*2+(24655*2)/12=53420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含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发放,我县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平均约4.8万元左右,书记报酬待遇相比2023年增长了3496元。另外,我们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县乡财政对村(社区)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给予2700元/人/年的标准补贴;由乡镇负责为村(社区)干部购买200元以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意外保险;由乡镇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每年组织村(社区)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标准在500元左右。后阶段,我们将严格执行文件,切实保障和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

  感谢您对岳阳县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8日   

  承办负责人:江新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袁艳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