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自然资字〔2024〕1号 A1类 同意公开
张斌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用地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产业用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用地保障问题,不断完善用地支持政策,推动解决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的用地难题。一是 2021年01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文件明确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顺应农村产业发展规律,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2021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切实保障乡村振兴用地供给。二是根据国土“三调”及变更调查统计,岳阳县乡村地区存在2419公顷的其他用地,该部分用地已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分配,各乡镇可以使用该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三是在本轮镇村一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均有考虑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并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7月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9号)。该文件明确要求,遵循“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原则,全面整合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相关的各类规划,确保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得到全面覆盖。同时,倡导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位,精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以满足乡村振兴的全方位需求。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岳阳县已全面启动全县范围内161个村庄的规划项目,计划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荣家湾镇、筻口镇、新开镇等乡镇内多个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
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岳阳县政府多措并举,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通过科学规划引导,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村庄,实现村庄布局有蓝图、耕地保护有实效、村民建房有保障、产业发展有空间、建设项目有安排、乡村环境有整治、村庄风貌有管控、人居环境有提升。
三、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一是明确探索实施“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村庄建设边界外、使用建设用地机动规模指标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建设活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可以项目区为特殊管控单元,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理。大力满足以特殊单元详细规划为基本依据的“点状供地”用地需求。二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划定的集中建设区边界范围内进行建设的项目,采取“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在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建设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直接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农用地转用报批后,办理规划许可。三是对于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通过整理、修缮原有建构筑物,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在符合村庄规划关于建筑风貌管控要求、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前提下,免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四是对于不压占耕地的树屋、竹屋等简易可拆卸设施,或者利用天然洞穴等地下空间建设的旅游设施,不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和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以免于办理用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五是除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的士地外,集体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可合并办理,核发规划许可证书,并依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集体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合并办理的程序,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杨波
联系电话:张棉 0730-765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