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委宣传部   2024-07-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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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宣字〔2024〕2号B1类  同意公开

  



李涌华委员:

  您提出的《强力推进丧事简办,倡导文明新风尚》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始终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依靠镇村两级红白理事会平台,积极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良好风尚,营造文明乡风,通过“铸魂”“塑形”双管齐下,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移风易俗方面,先后出台相关文件20多个,整体纳入了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范畴,起到了很好的指挥棒作用。每年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为推进丧事简办取得一定成效。

  如今,红白理事会已成为各村不可缺少的组织,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小事不办的新风尚在各个乡村蔚然成风。下一步,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将立足工作职责,就您提出的41号建议,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县文明办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职能,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作用。纪委监委部门加大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五类人员”进行监督执纪。宣传部门组织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文明办把移风易俗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农业农村部门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财政部门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支持力度。民政部门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

  二是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的村民自治作用,推动各村结合实际对村规民约中的移风易俗内容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制定“简化版”的村规民约,推进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和“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评先挂钩,提升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和可执行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文明力量。进一步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主观能动性。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充调动村支“两委”和红白理事会积极性,建强农村志愿服务队,以建设美丽乡村为途径,以自治、法治、德治为目标,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或减办”的文明新风。

  三是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大力倡导乡风文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积极探索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治理模式,用身边的鲜活事例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文明新风,凝聚起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强大合力,以工作实绩彰显村庄治理成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和“村村响”、道德讲堂、公益广告等载体,大力倡导节俭养德、厚养薄葬理念,推动“生前尽孝厚养,身后文明薄葬”思想深入人心。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抓住重大节庆纪念日等时机,开展群众性文艺巡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通过理论宣讲和现身说法等形式,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转变思想观念,做移风易俗行动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做移风易俗行动的宣传者。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孙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戴涛   0730-766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