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城管字〔2026〕8号 A1类 同意公开
陈恢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商业外摆点燃“烟火气”,激活县城消费新动能》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出台专项外摆管理制度。制定《岳阳县夜市餐饮门店外摆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夜市餐饮门店外摆经营时间、外摆区域边界、外摆物品规格、噪音管控要求硬性标准。严格限定经营时段为夏季(5—10月):17:30—23:30;冬季(11月—次年4 月):17:30—23:00;严禁超范围、超时长、超规模外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主干道、盲道开展经营活动;要求所有餐饮门店必须正常启用油烟净化设备,从制度层面规范临街门店外摆经营行为,杜绝随意占道、无序经营问题。
二是全面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统一印制《夜市门店(摊点)卫生责任承诺书》,组织规范经营区及县城夜市门店、流动摊点经营户逐一签订承诺书,实现经营主体签约全覆盖。承诺书明确经营户环境卫生维护、垃圾日产日清、油烟噪音管控、文明规范经营、配合城管执法检查五大主体责任,推行“摊走地净、店清门前”责任制,让经营户主动履行市容环卫义务,构建“城管监管+商户自治”双向共管模式。
三、完善夜市市政环卫设施。在新天地小吃街、东方盛世小吃街等地段小吃、夜宵摊贩免费发放防污垫140余张、四分类垃圾桶40余个。
四、疏堵结合规范经营秩序。我局在从严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象的同时,按照“疏堵结合、便民规范”工作原则,在新天地商场、亿丰时代广场、天鹅影剧院前坪3处场地划定集中规范经营区域,在厚德广场、荣湾湖公园、城南河公园科学划定3处规范经营区域,引导夜宵、果蔬摊贩规范经营、临街商户有序外摆;既守护了民生“烟火气”,又彰显了城市治理“人情味”,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游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志远 0730-763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