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城管字〔2026〕11号 A1类 同意公开
童彬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规范临街商铺卫生费收取以减轻负担、纾解困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7月1日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由税务部门委托我局环卫中心核实城区商户数量、经营面积及收费标准,并出具《缴费通知单》,由商户自行到税务大厅缴费。您重点关注的小区物业卫生费重复收取问题,我局已做好问题记录,并向县住建部门进行了反馈。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城区临街商户卫生费核实、登记、告知全流程工作,确保收费工作公开透明、合规有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商户经营负担。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郝元满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易琦 139 7401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