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委办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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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办字〔2026〕2号  C2类  同意公开

  



刘燕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试行错峰上下班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错峰上下班制度在北京、上海、重庆等特大城市以及岳阳市岳阳楼区已有推行实践,对缓解极端高峰拥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我县人口结构、城市体量、交通运行态势等多维度综合研判,现阶段统一试行错峰上下班制度,条件尚不具备,仓促推行可能引发新的结构性矛盾。具体分析如下:

  一、现行作息制度已形成有效的自然错峰格局,制度效用已被提前释放。根据您反馈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部门调研数据,我县当前各主要出行群体的作息时间分布如下:小学学生7:30前到校,16:30-17:00放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不含政务服务中心窗口)8:00上班17:30下班;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9:00上班17:00下班。从上述时间分布可以清晰看出,三个群体的早间出行高峰被天然分解为7:00-7:30、7:30-8:00、8:30-9:00三个相对独立的时段,彼此之间互不叠加。将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统一调整为朝九晚五,三个群体的出行流叠加,我县早晚高峰拥堵程度将显著加剧。

  二、严格遵守上级规定,作息调整须经法定报批程序。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的作息安排,严格依据省、市两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确需对工作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必须按规定逐级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获得正式批准后方可施行,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变更。

  三、保持现有作息制度有利于保障家庭生活平衡。从干部职工生活看,当前8:00上班、17:30下班的制度,便于干部职工在上班前完成子女送学、下班后及时接回孩子,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平衡。如果调整作息时间,部分需接送孩子的干部职工将面临更大困难,获得感可能不升反降。

  综合以上分析,我县现行各群体的作息时间安排已经实现了事实上的有效错峰,是契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次优乃至最优安排,当前不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进行整体性调整。

  感谢您对岳阳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许陆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卓嘉,0730-775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