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经研中心   2024-06-17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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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政字〔2024〕13号 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县人民政府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李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东洞庭湖禁捕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船舶管控,堵绝入湖通道。一是由县交通部门牵头,县公安、县渔政、县财政部门及属地乡镇参加,成立了“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组,依法处置停靠在东洞庭湖水域的“三无船舶”。二是在太平咀至麻塘湘粮湖洲滩、岳沅界小山塘至简易闸洲滩挖设隔离沟,增加无关人员利用陆地交通工具进入东洞庭湖水域的难度。
  二、加强部门联动。一是由县公安部门牵头,县渔政、市场、交通等部门参加,组建了执法专班,联合开展违规垂钓、非法捕捞、打非断链、“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搭建了智慧渔政监控信息平台。该平台整合了交通、砂管、林业部门的电子监控系统信息资源,实现了水域、岸线电子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引导。一是丰富宣传形式。我县采用线上与线下、水上与岸上相互结合的宣传方式,通过召开屋场会、制作宣传册、利用“村村响”广播、利用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捕退捕工作。3月21日,启用了“岳阳县渔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渔政执法工作动态、公布典型案例、推广先进事迹。截至目前,我县发放禁捕退捕政策宣传手册、禁捕告知书6000余份,通过“岳阳县渔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报道28次,组织全县公职人员深入开展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并签订《公职人员自觉不参与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承诺书》近2万人次。二是注重宣传质量。我县始终严把稿件质量关,推出了一系列有温度、有特色、有深度、有质量的禁捕退捕工作宣传报道。截至目前,我县禁捕退捕工作被中央媒体报道1次、省级媒体报道15次、市县级媒体报道16次。
  关于设置可钓区一事,我县曾于2021年通过公示牌公示的形式,在中洲大堤外水域探索性设置了一处长约7.1km的可钓区域。2022年1月1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施行。《决定》第四条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2022年2月1日,《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施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主要栖息地垂钓。《决定》和《规定》在“禁钓”方面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我县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一情况。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正着手修订《决定》。新的《决定》公布后,我县将依法依规落实“疏堵结合”措施。
  感谢您对我县东洞庭湖禁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承办负责人:毛红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石文  0730-76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