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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主要职责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2-21 00:00浏览次数:1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3-由原县人事局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而成,有内设股室13个,下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9个二级机构及20个乡镇劳动保障站和9个社区劳动就业保障平台。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01人(其中离退休39人),党员121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57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39人,副处级干部2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本县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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